新華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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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治理短板多、難題多,創新體制機制、因地制宜推行群眾參與度高的制度措施,是有效補短板、解決矛盾問題的突破口。究竟什么樣的小舉措在鄉村治理中能起到實實在在的效果?我們來聽聽代表委員的介紹。
積分制激發村民自治熱情
“我有100分,可以換袋洗衣粉”“我有80分,等下月累積多點一起兌換”……在很多地方的村級綜合服務站,經常會聽到村民對照自己的積分,討論著換點什么。
近年來,不少地方把積分制引入鄉村治理當中,將村民的日常行為由傳統的口碑評議,轉化為可以量化、評價的數據指標,通過將積分兌換成相應的物質獎勵,激發村民踐行社會公德、參與村莊事務的積極性。
“我們村通過積分制,將人居環境、興業致富、孝老愛親、移風易俗、熱心公益等內容作為主要評分項,并賦予一定分值。村民在德、善、美、勤、儉等方面做得越好積分越多,做不好還要扣分,積分可以兌換相應價值的物品。”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靖江市新橋鎮德勝中心村黨委書記楊恒俊告訴記者。每戶積極參與農村環境衛生整治,不亂倒垃圾、不私搭亂建積2分,每違反一次扣5分;遵守村規民約,婚喪嫁娶、滿月、祝壽、升學等不大操大辦,每次積10分,違反扣10分;拾金不昧,每次積5分……精細化的積分制管理機制,潛移默化地約束和改變著村民的一言一行。
楊恒俊介紹,積分考核的具體事項、如何執行、怎么獎懲都是村民大會討論決定的,真正實現讓村民自己管理自己,最大限度調動他們參與的積極性。對于一些難以糾正的“歪風”,還要約束和疏導相結合。比如在農村,老人去世后大操大辦之風前些年盛行,有些人動輒花費數十萬元大辦喪事,而且互相攀比,導致鋪張浪費。除了積分制約束和勸導教育等手段,村里還通過以逝者的名義辦理一項公益事業作為紀念,來鼓勵節儉辦喪,得到大伙兒的擁護。
“如今,我們村道路寬敞、河道干凈、民房漂亮,非常宜居。村里沒有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沒發生過矛盾沖突,村強民富,煥發出新活力。”楊恒俊說,細小瑣碎的鄉村治理事項通過積分制,給無形的村規民約賦予了看得見、摸得著的價值,鄉村治理由“任務”轉變為“引導”,增強了村民參與、共同監督的積極性,也凝聚了集體向心力。
清單制為基層減負探路
如果說積分制激發了村民自治的活力,那么把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承擔事項清單、公共服務清單等清單制引入鄉村治理,則是為解決基層組織負擔重、村級權力運行不規范、為民服務不到位等問題作出的有益探索。
“過去,村民申請低保、宅基地審批等,根本不清楚該怎么辦。現在不同了,辦任何事都有規定的程序,公開透明。”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寧波市政協副主席張明華說,“這與全市全面推行的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密不可分。”作為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起源地,寧波市為全國鄉村治理提供了經驗和樣板。
張明華介紹,在全面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中,寧波市以深化村務公開、規范干部用權、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建立了“小微權力”事項清單和主體責任清單。“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既是廣大村干部行使權力的“指路書”,也是規范用權的“緊箍咒”,實現了從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變事后追究為全程監督的全面轉變,對從源頭上預防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實施過程中也存在“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落實未能形成部門合力、監督主體力量有待加強、震懾規制作用有待提升等問題。對此,張明華建議,應提高“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執行效能、強化清單制度執行力、提高制度操作性、強化問責實效性,助力提升鄉村治理規范化水平。
創新抓手凝聚治理合力
基層治理抓不好,鄉村就會不協調。這就需要通過村級社會治理創新,將自治、法治、德治有機融合,加快完善鄉村治理現代化,為鄉村振興凝聚治理合力。對此,楊恒俊還為我們提供了可借鑒的路徑。
楊恒俊介紹,為了更好達到自治效果,德勝中心村成立了公益組織“紅衣大隊”,管理村莊、服務村民。“紅衣大隊”內設人居環境整治、鄉風文明、矛盾協調、公益事業等多個中隊,每個中隊負責專項工作,由村干部牽頭,鼓勵村里黨員、退休教師等積極參與其中。120名黨員、群眾組成了志愿者隊伍,引導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用社會組織服務百姓,提高了村民個人文化素質,改善了鄉村風氣。
小舉措“撬動”了大治理,期待越來越多鄉村善治的好經驗、好做法在各地生根發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