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鄉鎮(街道)機關領導干部選拔視野和來源渠道,建立完善以實績為導向的擇優選拔機制,調動廣大基層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江西多地決定面向優秀鄉鎮(場、街道)事業編制人員、村(社區)干部和大學生村官(以下簡稱“三方面人員”)選拔一批鄉鎮(街道)機關領導干部。(8月22日中國江西網)
“三方面人員”處于最基層,“上面千根針,下面一條線”,上面的各項方針政策要通過他們直接落實下去,基層的意愿要通過他們傳遞上來,開門見群眾,辦事在現場,要處理不少煩事、難事、瑣事,如果說基層組織是黨的事業的基石,那么他們就是支撐基石的石子。
從目前看,大多數基層干部都熱愛本職工作,盡職盡責、盡力而為,然而,也有一些人認為工作艱苦,工資待遇低,尤其是上升的空間小,出現消極應付撂擔子的現象。要讓他們熱愛基層工作,發揮出最大的潛能,不僅要從工作上支持,還須從政治上關心,使基層干部留得住,能干事,讓他們有盼頭有奔頭。
從“三類人員”中選拔鄉鎮(街道)領導干部,是一種非常有力的激勵機制,為基層干部拓寬了更為有力的發展空間,不僅提振了他們的信心,而且切身感受到組織上的關懷。政治上有奔頭,工作上必然就會增加干事業的勁頭,從而產生一種動力,發揮應有的潛力,“主動干、創新干、比著干”。此舉對推動基層工作的開展、促進基層組織建設和鄉村振興其效果顯而易見。
選拔鄉鎮(街道)領導干部,并非所有的“三類人員”都有此機會,而是其中的優秀者,要做到“優秀”必須是能干事,會干事,干好事者,群眾信得過并得到大多數群眾的擁護和支持,由此,要想做“鄉官”必先當好“村官”,熱愛基層,服務群眾,克己奉公,任勞任怨,真心實意的為群眾解憂排難。
優秀的“村官”當“鄉官”具有最基層的工作經驗,也有廣泛的民意基礎,將他們提拔到新的領導崗位,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圍發揮他們的作用,開創新局面,取得新的成就。此種以實績為導向的擇優選拔機制無疑是激發基層干部內生動力的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