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組織部的部署,2013年黑龍江省繼續開展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選聘優秀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2013年全省計劃選聘1926名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各市(地)選聘計劃:哈爾濱市389名,齊齊哈爾市286名,牡丹江市200名,佳木斯市190名,大慶市108名,雞西市100名,雙鴨山市100名,伊春市50名,七臺河市42名,鶴崗市55名,黑河市130名,綏化市238名,大興安嶺地區22名,綏芬河市2名,撫遠縣14名。
二、選聘的對象及基本條件
選聘對象為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畢業生,符合年齡、學歷條件、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項目生。同時,還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志愿到農村工作,身體健康,具備在聘期內能夠正常履行合同的身體條件。
2、思想作風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在校期間無違規違紀行為,2013年應屆生能夠如期畢業。
3、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
在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基礎上,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三好學生;涉農專業畢業生;“211”、“985”院校(不含其合作辦學的獨立學院)畢業生;“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生;以及報考生源所在地的縣(市、區)、鄉(鎮)、村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
三、選聘任職崗位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職務。
四、政策待遇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間和聘用期滿后享受中央和我省規定的有關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補貼、津貼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中央財政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為新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2、聘用期間,按照當地對事業單位的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
3、符合國家和我省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聘期考核稱職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和省代為償還。
4、省內在考錄公務員時,制定專門計劃定向考錄服務期滿、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按照黑政發〔2009〕30號文件有關規定享受加分政策。
5、聘期內工作表現良好、考核稱職的,報考研究生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7、到國家級貧困縣和三類艱苦邊遠地區農村任職的,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
8、把大學生村官優先作為農村后備干部培養,引導和支持優秀大學生村官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參加村級組織換屆選舉,擔任村“兩委”干部。
9、積極扶持大學生村官創業,建立健全黨委政府引導、社會組織和企業扶持、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加大資金、金融、項目、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力度,鼓勵和支持大學生村官干事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