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行“日志”跟蹤制。要求大學生村官根據工作目標任務,制訂個人年度工作計劃,在日常工作中記好工作日志,形成完整的任職工作日志,做到周小結、月總結、季匯報。區委組織部定期調閱大學生村官工作日志,并作為跟蹤考察和年度考核大學生村官的重要依據。
二是實行考核評議制。堅持對大學生村官半年一考評,一年一考核,聘期總考核。考核的形式包括群眾代表測評、鄉鎮量化評分等內容。考核中,組織村“兩委”成員和黨員、群眾對大學生村官進行民主評議,由所在鄉(鎮)、村黨組織加注意見后統一上報區委組織部,并依據平時督查情況評出等次,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大學生村官進行表彰。
三是實行日常考勤制。大學生村官每月駐村時間不少于20天,請假一周以內由鄉鎮黨委批準,一周以上報請區委組織部同意。區委組織部不定期對大學生村官的到崗情況進行抽查,凡發現無故不到崗一次者,提出批評;無故不到崗兩次者,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無故不到崗三次者,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