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內,力爭引進10萬名高校畢業生來宜就業創業。記者昨悉,市委辦、市政府辦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實施多項優惠政策,鼓勵大學生來宜創業就業。
到基層補貼多
鼓勵高校畢業生根據自身專長,在基層創辦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網絡創業、成立社會組織開展社會服務,并按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稅費減免等支持政策。
支持高校畢業生以資金入股、技術參股等方式,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濟組織,鼓勵興辦家庭農場。對其中符合扶貧扶持政策、農業補貼政策條件的,按規定給予政策支持。發揮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渠道作用,對微小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支持高校畢業生從事多種形式靈活就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住房保障補貼高
加快解決高校畢業生在宜住房保障問題。城區(不含夷陵區)將在宜就業且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享受實物配租的,在配租面積標準范圍內,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大學生(含高職)按50%比例,碩士博士研究生按60%比例減免租金;未享受實物配租且在市場上租房居住的,參照減免租金的同等標準給予租賃補貼。
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高校畢業生憑畢業證可申請落戶,公安部門應及時辦理落戶手續。與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年齡限制)、父母(含養、繼父或母)戶口可隨遷,享受本市市民各項待遇。
創造更多就業崗位
加大在基層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社會保險、公共教育、文化體育、社會救助、城鄉社區建設、社會工作、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等領域購買服務的力度,創造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
對基層急需的村鎮規劃、科技服務、生態環保、農業開發、脫貧攻堅、衛生計生等方面人才設置“鄉村振興專技崗”,采取“縣聘鄉管”模式,由縣市區根據鄉鎮需要,面向本縣市區戶籍或在本地區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按每年每個鄉鎮3-5人的規模招聘使用。
帶領脫貧有支持
鼓勵縣市區招聘“大學生村官”,主要面向本縣市區戶籍或在本地區長期生活的大學生,聘期3年,管理政策比照大學生村官執行。到貧困村創業并帶領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報扶貧項目支持,享受扶貧貼息貸款等扶貧開發政策。到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就業結業培訓、繼續教育、項目申報、成果審定等政策,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評聘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艱苦邊遠地區放寬條件
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適當降低學歷門檻,專業可不受限制??稍O置本縣市區招錄數量30%的職位,面向本縣市區戶籍或在本地區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對達不到競爭比例的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開考。艱苦邊遠地區基層事業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專業可不受限制,開考比例可以降低到1:2,可設置不超過本縣市區招聘數量60%的崗位,面向具有本縣市區戶籍或在本地區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
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滿一年且經過考核及格后,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參加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經考核合格2年內,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機關事業單位招錄人員注重基層經歷
市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特殊職位外,一律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招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縣市區補充工作人員時,除特殊職位外,一般采取公開遴選的方式進行,遴選對象必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管理激勵機制,將在基層生產和管理一線表現優秀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后備人才隊伍,加大從基層選拔任用中層干部的力度。
提高工資待遇
對到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換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新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后工資標準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的級別工資高定一檔,艱苦邊遠地區高定兩檔,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的薪級工資高定一級,艱苦邊遠地區高定兩級。
生活補貼最長發三年
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用人單位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招錄(聘)高校畢業生時,應及時轉接其社會保險關系,繳費年限合并計算。鼓勵各縣市區對畢業五年以內首次在當地就業創業滿一年的大學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